湛江公务员考试
湛江霞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和调解员招聘22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9-12-02 来源:霞山区人民政府
霞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霞山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德才兼备和择优聘用的原则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
1.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2名,工作岗位由霞山区司法局调配安排。
2.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工作岗位由霞山区司法局调配安排。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司法行政事业,愿意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限湛江市户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熟识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互联网、电子邮件收发及word等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能力。
(二)报考专职人民调解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品行良好;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技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为25周岁至40周岁(即1979年11月30日至199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党籍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的;
6.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发布公告
通过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xs.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xs.gov.cn/下载《霞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表》或《霞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用蓝黑签字笔填写(需在报名表贴照片处贴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证件照片),并带上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打印纸质版)等,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在报名期限内到霞山区政府大楼2号楼11楼霞山区司法局办公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59-2173920。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共3天)
4.报名地点
霞山区司法局办公室(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霞山区政府二号楼11楼);联系电话:0759-217392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重点考查公文写作基础,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际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名次。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线分数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四)体检
体检人选从考试总成绩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我单位指定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本人自理。体检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项目及标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xs.gov.cn/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对象和我单位签订聘用手续。
1.签订劳动合同。由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以上的可续聘。受聘人员的工作须服从我单位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并由我单位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2.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决定解聘或续聘,聘用期间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因应聘考生考核不合格、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3875元/月包干(含五险一金),所需资金由霞山区财政拨款解决。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霞山区司法局进行指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招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霞山区司法局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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