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函[2017]1572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全科医生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见附件1。
(二)特岗全科医生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年龄要求:男性65周岁以下(1951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女性60周岁以下(195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特岗全科医生的职责。
(二)招聘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卫生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廉江市西街一横巷30号)。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见附件2、附件3)。
报名表和准考证可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网址http://www.lianjiang.gov.cn/gov/rsj/)《廉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公告》的附件中下载,两份表格均须用A4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报考人员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亲笔如实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试室、准考证号、座位号不用填),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
2.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2)二代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资料(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二款第三点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在二级医院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书面证明(书面证明由所在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另附本人在二级医院工作5年以上的佐证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每年第一季、第四季签领表)或单位每年为本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资料(佐证材料只要求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除报名表、准考证提交原件外,其他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
(3)报考人员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严格按招聘条件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确认为考试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退回报名资料。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确认后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电话须保持通畅,如变更联系电话号码,须及时与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联系。如考生电话联系不通畅,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准考证领取
1.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网址http://www.lianjiang.gov.cn/gov/rsj/)另行通知。
2.准考证领取地点: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人事监察股。
3.准考证领取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全科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由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划定,并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网址http://www.lianjiang.gov.cn/gov/rsj/)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一)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公布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网址http://www.lianjiang.gov.cn/gov/rsj/)公布笔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成绩并列的,则按照考生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从高至低确定名次,若专业技术资格仍然相同的,则按照考生的学历(不限全日制教育或在职教育)从高至低确定名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前,体检对象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服务年限最低为3年。服务年限未满3年的受聘人员,不得调动。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的,不得参加体检,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对照招聘条件认真审核档案和有关的报名资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网址http://www.lianjiang.gov.cn/gov/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用期限3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报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招聘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原属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及非在编在职男性年龄57周岁及以下(1959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出生时间以审核个人档案为准)、女性年龄52周岁及以下(1964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出生时间以审核个人档案为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纳入编内人员管理。超过上述年龄的为编外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服务(不准调动,不准借调,不准转岗)。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编内特岗全科医生转入常设岗位管理,编外的特岗全科医生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聘期内,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经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相应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编制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编制外特岗全科医生(包括已退休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同岗在编人员标准核定,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所在单位办理)。特岗全科医生补助金在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到个人账户。如特岗全科医生擅自离开服务岗的,要退回特岗全科医生补助金,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三)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四)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一)如报考人员现任职廉江市基层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副院长(或正、副主任)的,须由本人主动申请辞去领导职务并经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方可报名(属廉江市人民医院或廉江市妇幼保健院聘为其下属分院正、副院长的,须由廉江市人民医院或廉江市妇幼保健院解除其聘任职务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对聘用的特岗全科医生的考核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按《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投诉电话:0759-6623753(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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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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