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续招协勤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于2014年1月14日发布了《湛江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公考招考协勤人员的公告》(湛公[2014]24号),所招协勤已于1月上岗。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续招协勤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职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1、共招聘协勤人员158名,不限男女;
2、所招协勤人员安排在我局交警支队下属各城区大队从事交通协管工作,参加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毕业以上人员,不限户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无违法犯罪纪录;
3、男性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69年2月25日至1996年2月25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74年2月25日至1996年2月25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男性身高在1. 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 55米以上;
6、裸眼视力须4.8以上。
曾被开除公职、辞退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以及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湛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7楼702室协勤管理办公室(即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9号)。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计生证明包括:独生子女证(已婚已育)、户籍所在街道办证明(已婚未育)和未婚证(未婚)。
1月23日起已报名的,不再重新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聘协勤人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3月下旬,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我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组织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确保协勤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等。
五、招聘
考生经考察合格后,我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四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协勤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我局决定是否续签。
六、工资福利等待遇
(一)我局为每名协勤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协勤人员可享受公务员同等医疗待遇。
(二)我局建立相应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协勤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金。
(三)我局为市区无固定居所的协勤提供集体宿舍,并为所有协勤提供用餐场所(中午工作用餐由我局解决)。
七、本公告由湛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9-3258694、3258695(湛江市公安局协勤管理办公室)。
附件:湛江市公安局招考协勤人员报名表(可自行双面打印)
湛江市公安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