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员选聘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为妥善解决家事纠纷,适应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不断拓宽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及时高效妥善解决家事纠纷,更好帮助法官查明客观事项,经我院研究,建立家事调查制度,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家事调查员。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家事调查员10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195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成年公民;
4.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基础或具有相应法律工作经验、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
5.具备在处理各类家庭纠纷时做出判断、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家事调查报告。
以下人员可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
2.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
3.具有社会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经历的;
4.具有乡镇、局委等基层工作经历的;
5.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6.曾担任法院家事调查员,且调查成绩较突出的;
7.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或从事其他法律工作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家事调查员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义务
(一)岗位职责
1.接触当事人并完成对双方当事人应接收材料的权利义务以及诉讼程序的指导与释明工作;
2.接受法官委托开展调查工作,根据案件需要可同时进行家事调解工作;
3.认真做好调查笔录,调查结束作出家事调查报告,并及时做好工作台账、案件回访、案卷归档等工作;
4.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岗位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院规章制度;
2.忠于职守,公平公正,认真负责;
3.遵守家事调查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使用的工作方法和方式不得超越法律界限;
4.工作中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5.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养和家事调查技能;
6.服从本院的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4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家事调查员报名表》(附件1)和《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员推荐表》(附件2,在职人员提交),并将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蓝底)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dmfymyt@163.com。联系电话:0756-5788810,联系人:邓小姐。
报名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及其它材料获得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及聘用经资格审核、考察合格后确定初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由本院发放聘书,聘用期为三年。聘用后案件补贴按照我院现行以案定补标准执行。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家事调查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