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档案馆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珠海市档案馆是综合性国家一级档案馆,成立于1980年11月,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负责接收和保管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征集反映珠海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史料;配合市委和市政府重大活动,开展档案展览、陈列工作,编纂出版档案史料及信息;采用现代化手段管理和保护档案,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广泛利用提供服务,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服务。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珠机编〔2020〕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馆工作现状,现招聘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合同制职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全国范围内,具有中共党员政治面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专业条件具体见附件1。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8日至9月10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和委托报名。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18号珠海市档案馆309室;报名电子邮箱:dazhangdingxin@zhuhai.gov.cn;联系电话:0756-2686081、2686083。
4.报名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个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4)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注: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考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8)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9)如有其他能证明或体现个人特长、能力或突出业绩的材料,也请提供复印件各1份,如受表彰资料、署名文章、出版刊物、研究成果等(原件备查)。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经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请按照现场报名材料要求,将所有材料原件扫描后发至报名电子邮箱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原件请参加考试前提交现场核验。
5.资格审查
我馆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我馆网站www.zhda.gov.cn公布。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不同职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前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参加面试。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书面证明。
(4)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8日。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7.考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达到职位数即可开考。
(二)考试
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集中评卷,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党建工作知识、组织能力和写作能力等。
2.面试(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超过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分数为60分。
3.最终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4.成绩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录取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我馆网站公布。总分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
各职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地点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自理。
2.考察。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馆组成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在校表现和学习态度)、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由其他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在我馆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工资待遇按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有关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弄虚作假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馆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86081。
珠海市档案馆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