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小学“同岗同酬”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横琴新区现代化国际化教育示范区先行地建设,切实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广东省和珠海市关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最新报名及开班情况,拟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小学“同岗同酬”聘用制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待遇
(一)应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向上,团结合作;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记录;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
在职优秀教师。
(三)招聘岗位
岗位招聘人数以及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横琴新区第二次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横琴新区编制内教师薪酬标准,与编制内教师同岗同酬。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线上面谈→现场面试→现场资格审核→签约→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9:00至8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发送材料至邮箱hqsyj_jy@163.com进行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的图片格式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
②近期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
③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
④择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⑤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9:00至8月19日18:00。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6比例进入“线上面谈”阶段。
(三)线上面谈
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谈安排在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官网另行通知。
(四)现场面试
1.对象
在线上面谈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2.方式
现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能力、答辩反应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现场审核
线下面试人员将在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交一套,按下列顺序装订,原件核查后退回):
1.《横琴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如应聘成功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如学校未发证书,可出具学校证明代替);境外毕业生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留学人员提交)。
温馨提示:必须携带能够证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所有材料
的原件,如原件不齐则视为审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所携带资料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七)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愿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 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276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达标等情形,由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替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其他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措施。
(一)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二)应聘者应提前了解现场资格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现场审核及面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应聘者,进入现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现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现场: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者;
2.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者;
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
4.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应聘者。
(五)应聘者应准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除身份确认或面试环节外,其他时候全程佩戴。
(六)应聘者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珠海市和横琴新区的最新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有权对疫情防控措施、时间和地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资料审查时发现重复报名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因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因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到期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六)未尽事宜,由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884150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珠海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横琴新区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1)(1).docx
附件 2:2021年横琴新区公办小学聘用制教师岗位一览表(1)(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