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副校长公告
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国家)高新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小学副校长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高新区及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新区是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3年3月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2015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珠海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主园区唐家湾镇位于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组成,占地面积139平方公里。北部与中山市接壤,东面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距澳门18公里,北离广州110公里,离深中通道落脚点20公里。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轨道贯穿境内,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高新区作为珠海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平台,主园区重点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等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引进培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打印设备等产业。
主园区所在的唐家湾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有近700年的历史,曾经是民国时期中山模范县及建国初期珠海县的县城,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孕育了众多的历史名人,如: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苏兆征,中国近代著名实业家唐廷枢,中华民国第一任内阁总理唐绍仪,清华大学创办人、著名教育家唐国安,我国早期汉学家、中国律师协会创办人唐宝锷,同盟会女杰、为促进妇女儿童福利和世界和平事业而奔走的梁定慧,粤剧红伶唐雪卿,著名粤剧编剧家唐涤生,中国著名版画家古元等。唐家湾拥有良好的生态资源:西倚青葱翠绿的凤凰山麓,东临浩瀚的南中国海;十几公里长的海岸线蜿蜒而上,山色水影交融;淇澳岛是著名的生态岛和旅游度假胜地。
唐家湾镇科教氛围浓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辖区有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4所知名高等院校。先后获得“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广东省模范乡镇党委”“广东省文明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广东省卫生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广东省森林小镇”“广东省首批‘互联网+’创建小镇”等称号。会同社区获评2020年广东省十大美丽乡村。区内有近10条公交线与主城区的香洲、拱北、吉大、新香洲相连,交通便利。详情请登录珠海高新区门户网(www.zhuhai-hitech.gov.cn/)作进一步了解。
辖下有金鼎中学、唐家中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金鼎第一小学、唐家小学、唐国安纪念学校、兆征纪念学校、礼和小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小学、金凤小学等10多所中小学,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高新区所属公办小学副校长5名,聘任的岗位类别及等级为管理岗位九级。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②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③具有干部身份和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④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⑤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⑥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②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③已担任(或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④具一年以上中小学正、副校长任职资历,或具中小学中层领导正职3年、副职5年以上任职资历(任职年限按自然月累计,计算截止至2021年8月);⑤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实绩特别突出或具正高级职称者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②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截止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⑤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⑥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主要程序包括:①网上报名→②线上面谈→③现场资格审核→④现场面试→⑤体检及考察→⑥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态度及经历、业务专长及成果、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等。各程序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25日9:00起至2021年8月28日17:00止。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者应将以下证书、材料扫描成清晰的图片格式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④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⑤现(曾)任中小学正、副校长的任职文件,或现(曾)任中小学中层领导的任职文件(学校出具的任职证明);⑥个人获奖、荣誉称号证书;⑦任职学校简介(表格样式见附件)。
4.拟定面谈名单:招聘单位按应聘者的任职资历、工作实绩、个人获奖及荣誉称号、任职学校特色及社会知名度等进行遴选,择优确定面谈名单。
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面谈名单及面谈的具体安排将于2021年9月3日18:00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线上面谈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超过15人时,举行线上面谈;不超过15人时,将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
面谈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谈成绩只作为能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结束后,依面谈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及面试事宜将适时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作资格审核。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或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见《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
(四)现场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水平、管理理念、协作及应急能力等。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应聘者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选。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拟定于面试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报区党工委核准后,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市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调配、聘用等手续。
五、疫情防控措施
招聘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按《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及我市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执行,具体见《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
六、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068、3629099(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区三楼312室。投诉电话:0756-3629826、3629627(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珠海市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四楼417室)。受理咨询(投诉)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招聘单位不另设人工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成功,即视为已经报考者本人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在后续的程序中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①伪造证明、涂改证件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考试)资格的;②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③虚报、隐瞒有关情况,办理接收(入职)手续时发现与事实(档案)不符,且影响报名资格或录用的;④有其它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①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②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③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④未能在2021年9月1日前报到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因上述(三)、(四)所列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则依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涉及本次招聘的信息、通知、公告,均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应聘者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另行通知。
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