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珠海市投资促进中心为市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委托市商务局管理,主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珠海市投资促进中心专业技术类一级、二级合同制职员各1名。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
3.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专业技术类一级合同制职员要求
具有副高以上数据分析或金融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7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满足以下任一项条件:
1.助理以上分析师,熟悉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各级政府出台的产业政策、产业联盟讯息、企业投资资讯等,要求有媒体、网站、大数据从业经历的助理分析师或获得CDA LEVEL II级别认证两年以上的数据分析师;
2.能对本市招商目标库企业的招引落户尽职调查,要求取得金融类从业资格证的金融分析师。
(五)专业技术类二级合同制职员要求
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审计或律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胜任招商引资项目谈判、资金测算及项目可行性研判工作,并满足以下任一项条件:
1.中级或以上会计师,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或以上证书,熟悉珠海企业扶持等奖补政策;
2.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或律师执业资格证;
3.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6月15日-6月21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investzhuhai_zhc@qq.com,邮件名称请注明“珠海市投资促进中心职员招聘+姓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于6月21日18:00前投递至如下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7楼东座珠海市投资促进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0756-260561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请按顺序命名如下文件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
(1)《珠海市投资促进中心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人社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扫描件
(5)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6)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珠海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确认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及进行初次面谈。经审核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3.面谈:珠海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谈,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进行初次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谈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6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符合资格的面谈人数不足6人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将珠海市商务局网站公布。
4.其他事项: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面谈及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招聘面试
面试测试应聘者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商务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商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159802。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珠海市投资促进中心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