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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务员考试
2018年珠海市香洲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员4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8-10-09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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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洲区委宣传部、香洲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职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香洲区委宣传部、香洲区新闻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9日(周六、日全天不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委宣传部、香洲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有相关视频、摄影、新闻、活动等相关作品,请刻录成光碟附上);

  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为1∶3,如低于该比例,则延长报名时间或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采取面试与机(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机(笔)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为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1.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职责,发表约10分钟的应聘演讲并进行答辩,应聘者可通过PPT做演示说明。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23日(星期二,待定);

  面试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机(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机(笔)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机(笔)试人员。

  面试成绩、机(笔)试人员名单及机(笔)试有关事项,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香洲饭米粒网(www.xzfamily.com)“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机(笔)试

  机(笔)试采取电脑上机操作的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的操作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机(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香洲饭米粒网(www.xzfamily.com)“通知公告”栏。

  机(笔)试结束后,机(笔)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机(笔)试结束后,机(笔)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于机(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香洲饭米粒网(www.xzfamily.com)“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饭米粒网(www.xzfamily.com)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至2019年3月31日,期满后不再续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户籍迁移和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16717(香洲区委宣传部)、0756-2536360(香洲区新闻中心)、0756-2133696(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投诉或监督电话:0756-2516717(区委宣传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香洲区委宣传部、香洲区新闻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



  香洲区委宣传部、香洲区新闻中心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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