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书记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以下派遣人员,派遣至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名称:书记员
2、招聘名额:1名
3、岗位要求:
⑴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后出生);
⑵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⑶专业要求:法学、中文、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⑷能力要求:熟悉电脑操作,电脑打字速度达 120字/分钟以上。
4、工作职责: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配合仲裁员进行调查;
(3)记录、送印、校对、发送法律文书和仲裁材料;
(4)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5)仲裁院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待遇
月实发工资约33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时间:五天8小时,周末双休。
三、用工方式
应聘人员经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接受该单位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四、应聘说明
1、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文件;
2、文件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RAR压缩包;
3、接收邮箱:XM@zh-hr.com (请在Email的主题中注明应聘职位名称,标题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
4、经审核简历符合条件者,合则约见,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5、投递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17时(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投简历);
6、在招考、签订合同前后,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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