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井岸镇公开招聘城建办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委员会经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建办合同制职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数:4名
(二)资格条件
职位一:
1、1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8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土木类及建筑类专业;
职位二:
1、1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8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汉语言文学专业;
职位三:
1、1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8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职位四:
1、1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8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学类专业;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在案或其他社会治安问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薪酬待遇
经考试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斗门区合同制职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月18日~1月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组织办(井岸镇政府1号楼505室)。联系人:游先生,联系电话:0756-5521411。
3、报名材料
(1)斗门区井岸镇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报名表须附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红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交社保清单。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原件用于现场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5天内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通过资料审核人员名单及笔试公告。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1、笔试(满分100分)。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以备查验。
(四)体检及组织考察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负责。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五)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井岸镇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井岸镇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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