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香洲区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我区面向全国公开引进2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体引进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海市香洲区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引进原则及程序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研究讨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此公告2017年内有效,直至完成引进计划,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将报名表(附件2)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扫描件发送至香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邮箱(xzqwjjrss@163.com )。邮寄材料报名:将报名表(附件2)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邮寄至香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室(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香洲区府210 室)。
3.报名联系电话:0756-2516755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其它应聘材料原件。
(四)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研究讨论
考察合格人员,提交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七)聘用
经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后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为香洲区人民医院、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均为香洲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核定编制,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香洲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16755(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832。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2.因个人原因在确定为聘用人员后三个月内未完成调动手续的;3.不服从组织调配的;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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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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