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聘用制公务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宣传文化及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
(二)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2月28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身体健康。
(五)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六)有下列情形不予选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
7.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地址:以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寄材料报名者请将材料邮寄到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36室,邮编:519000),电子邮件报名者请将材料扫描后发送到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电子邮箱zhswxcbbgs@126.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选调公务员)”字样,联系电话:(0756)2116615、2139991。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9日17时30分止(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1)《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荣誉证书的复印件;(3)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毕业论文;(5)所有材料纸张用A4规格。
(二)资格初审。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前15名(含并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2.面试:经面试后,依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考察对象人选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经资格复审后,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资格复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转任。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其他
本次选调各环节相关公告将在珠海宣传网(www.zhxc.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