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商务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投资服务中心,现为珠海市商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市财政补助一类,主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商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6年12月19日-12月21日(8:30-12:00,14:30-17:30);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A座14楼,珠海市投资服务中心。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17:30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wjbgs@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02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④计划生育证明;⑤珠海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部门所属单位,还须经其主管部门同意);⑥国(境)外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符合报考资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电子邮件报名符合报考资格的,于2016年12月19日至22日(8:30-12:00,14:30-17: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A座14楼珠海市投资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联系电话:0756-2605612、2605617。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2016年12月23日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zhsswj.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主要测评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岗位任职能力和综合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05612、2605617,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8710、2159812。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附件:1.珠海市商务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珠海市商务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