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珠海市高新区安监局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2名
因工作需要,我局与高新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聘用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聘用人员2名,具体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专职辅助类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5.其他条件见《合同制专职人员岗位一览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221室(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10、66、68、69路公共汽车,到“国际赛车场站”)。咨询电话:0756-8646875。
4.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1份,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及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单)等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如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1:3比例的,可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5.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半结构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拟录取考察对象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合格线以下的不予聘用。
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组织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
在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珠海高新区安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珠海高新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珠海高新区安监局负责解释。
珠海高新区安监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