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强化红旗镇“两新”组织及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现拟招聘党建指导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共2名。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热爱从事党务工作;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撰写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日常办公软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从事党务工作满2年的(须所在党委出具证明)、持C1驾照者可优先考虑;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3)曾受辞退或开除的;
(4)录用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二、薪酬及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薪酬具体按镇聘用人员现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应聘者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等额递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拟定人选体检、考察、录用的工作流程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珠海市红旗镇政府大楼211、212室,报名联系人:甘先生,联系电话:0756—7793459、7792319。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表可登陆红旗镇人民政府或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4、报名材料:①《招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验);④计划生育证明。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红旗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岗位报考人数不满3人不开考。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应聘者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红旗镇政府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当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总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红旗镇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料真实性,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吸毒等不良嗜好。考察作用是定性,不计入总成绩,但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752746(红旗镇党群办)、投诉监督电话:0756-7791571(红旗镇纪委)。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红旗镇党群办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