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招聘临聘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我局面向全区招聘临聘合同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二)热爱交通运输工作,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执勤和辅助机关业务岗位工作。
(三)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至2015年7月8日止)。
(四)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五)本区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起至7月8日(10个工作日)。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57号四楼办公室)。
(四)报名提交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提交):①填写《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原件1份;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奖励证书及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对审核);③近期大一寸蓝底相片1张(请贴于报名表上);④镇(街)级或以上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⑤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1份;⑥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学生证。
(五)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六)招聘程序: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选拔,入围人员在三甲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薪金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区直机关单位合同制临聘人员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试用期1个月,期满获留用时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秀珍
咨 询电 话:0756-5523103
监督电话:0756-5522713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