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阳春市司法局和阳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阳春市司法局和阳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2022年阳春市司法局和阳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岗位,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待遇
经批准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阳春市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阳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工作人员首次聘用期为2年。经批准聘用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详见附件2《2022年阳春市司法局和阳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1日(共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阳春市人社局四楼劳动关系与合同制职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662—766071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版)》(详见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报考者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报考岗位1或岗位2的考生,在报名时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公检法司系统或律师事务所)书面证明(必需)及其他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
6.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若有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资格审查
由本次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
(五)考试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
由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待定。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6个月。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聘人员数量,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阳春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聘用人员未按通知报到以及录用后6个月内离职的,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聘用公示等有关事项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咨询电话:1.阳春市人社局:0662-7660710;2.阳春市司法局:0662-7723148;3.阳春市住建局:0662-7736159。
附件2:2022年阳春市司法局和阳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阳春市司法局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