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划转工作人员公告
阳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阳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阳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批复》(春机编办〔2017〕75号)精神,从阳春市房屋租赁和物业服务所、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划转3名,共6名在编在岗人员到阳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划转对象及人数
按照“岗位需要、自愿报名、抽签为辅”的原则,从阳春市房屋租赁和物业服务所、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划转3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能熟练操作电脑;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六)尚在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准参加本次划转。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下午5:00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阳春市东湖广场益华大楼7楼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743988。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1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划转资格。
四、确定划转人员方式
当符合划转条件报名人数等于划转人数时,采取直接划转形式;当符合划转条件报名人数大于或小于划转人数时,采取抽签形式确定划转人选,其中,当符合划转条件报名人数小于划转人数时,已报名的直接划转,不足额人员从所有符合划转条件人员中抽签确定。
五、公布名单
拟划转人员名单最终将在阳春人才网、阳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六、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可向阳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7743988)、阳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771569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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