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选调检察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检察院拟公开选调检察人员9名。其中,中文秘书岗位4名,财务会计司法行政岗位2名,检察驻监岗位2名,检察信访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党政机关在职公务员。
二、选调检察人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行政职务为科员级,近二年考核为称职以上。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检察驻监岗位须男性 。
(四)具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学位,财务会计司法行政岗位选调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以上职位须具有党政机关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15年1月1日前到党政机关任职)。
(与报考职位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截止2017年1月1日)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2月8日至2017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411室),邮箱地址:yj_jcy @163.com。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报名表》1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办案成果、研究成果、发表文章、撰写的材料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提供5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所提供的资料需通过快递邮寄到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邮政编号:529500。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报考。
(三)考试
考试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及实践应用技能。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与选调职位人数1:2以上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所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1、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
2、实践考察。经初步考察合格的,安排到市检察院机关跟班实习10天,根据实习表现,结合初步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
3、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五)录用
办理手续。综合考察及体检情况,研究决定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1、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笔试、面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五、联系办法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3号阳江市人民
检察院(529500)
电 话:(0662)3360345,3360630
本公告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