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阳江市阳春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春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增加招聘编外合同工的批复》(春府办复〔2015〕250号)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污水处理工作);
2.后勤保障人员(从事垃圾填埋场垃圾覆盖作业)。
(二)人数: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人,后勤保障人员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岗位,安心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学历和专业
1.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专业限环保类;
2.报考后勤保障人员岗位,要求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身体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后勤保障人员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要求1.65米(含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含1.55米)以上;
(四)阳春市户籍(含阳春生源高校毕业生);
(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待遇
经批准聘用人员,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制人员由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管理,并与阳春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费由市财政统筹。首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750元(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对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专业技术资质的,经用人单位聘用,每月分别增加100元、200元、300元的补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1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报名地点: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
阳春市人社局三楼劳动关系与合同制职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0662—7660710;
联系人:吴爱文;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资格审查。由本次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留意阳春人才网,并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笔试成绩专业技术人员前9名,后勤保障人员前15名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留意阳春人才网,并保持手机畅通)。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政审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政审(按招聘人员数量,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若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按照总成绩排名,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聘用岗位经递补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次参加考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择岗。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阳春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负责解释。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