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阳江考区体检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
(二)体检地点:届时随机抽签确定。
二、体检程序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时15分前到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大厅集中(地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并带齐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和钢笔、二寸免冠照片一张(需与报名时的相片一致)、体检费430元(体检时直接交给体检医院)等。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未经我市人社部门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2、随机抽签确定体检医院后,考生到相应的体检医院报到、抽签体检序号并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体检。
3、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交回序号牌并领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 教师岗位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
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抽签号码再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体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体检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关于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社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体检须知及体检标准,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体检集中地点和体检医院,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人社部门或招录单位随时与之联系。
联系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62-3166700,
附件1:体检须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0】382号).pdf
附件3: 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老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pdf
附件4: 体检对象分组名单.xls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