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阳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三基地一名城”发展战略,推进我县农村综合改革,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华南农业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符合所需的其他条件;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 7月 1日以后出生)。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1)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咨询电话:0763—7885818;(2)华南农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20-85284980转0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北校六区教B区102室,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2室),电话:36207021(北),39328007(南)。
2.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4日。
三、报名要求
1.填写《2015年阳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从阳山县人社局网上下载,须双面打印)。
2.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照2张。
四、考试及面试方式
(一)笔试(占60%):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间:2015年5月14日。
考试地点:待定。
(二)面试(占40%):考生依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在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照学历从高到低、年龄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若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如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入编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工资福利待遇。
考试成绩、体检、聘用结果等信息均通过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angshanrsj.gov.cn/)公布。
本次招聘不设用人单位和专业要求,获聘人员由我县统筹安排工作单位,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件;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