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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18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3-09-08 来源:源城区人民政府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聘用制法官助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职责
招考对象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生须在9月7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聘用制法官助理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接待来访当事人并进行释法答疑;
2.指导当事人举证,协助法官组织当事人诉讼证据交换;
3.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工作;
4.协助法官调查取证;
5.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的财产、证据保全及司法鉴定和评估工作相关事宜;
6.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等参考资料;
7.制作合议庭评议笔录,草拟法律文书;
8.协助法官开展调研、审判管理等工作;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历(非在职);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超过33周岁(即1990年9月7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9月7日之后出生)。
7.聘用后须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服务至少满3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河源市源城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
5.本人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有未结诉讼、执行案件的;
6.其他不宜担任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入职转正后年薪酬预算保障为7-8万元(含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考公告、接受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5日。
2.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2023年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上有列明格式,需提交word版及签名扫描件);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上传至报名邮箱(ycqfyzzb@163.com)。待通知入围面试时考生须持上述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二)资格审查
河源市源城区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并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审判辅助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40%,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占总成绩20%,面试占总成绩40%。拟初定在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
笔试试题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考卷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法学专业知识”模式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及格,笔试不及格者,不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布考试成绩,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的考生名单(如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
2.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
分为计算机中文看打与听打,具体考试规则参照本院实行的书记员计算机中文速录技能考核规则,另行制订。
3.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试题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总成绩(总成绩保留12个月,如有职位空缺,根据双方意愿,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录用)。三项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情况,综合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由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组织考察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个人征信及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我院聘用制法官助理;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特别提示:不能独立完成裁判文书草拟工作的定为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我院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表上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5.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有关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3138143)。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