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连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共2人,为连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连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应届毕业生含: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3、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4、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年龄计算、工作年限计算以报名最后一日(2022年3月11日)为截止时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的方法,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连平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股。
3、报名方式:本人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双面打印),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粤康码及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及工作经历年限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并提供近期大一寸彩照4张。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须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22年3月11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此次考试笔试资格。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3年内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时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以便做好符合政策性加分计入成绩。
(二)资格审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资格审查由卫健部门对报名者进行核实把关,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考试前,连平县卫生健康局须对考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审核完毕,工作人员应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
(三)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的方法。
1.参加笔试人员,须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及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笔试时间:2022年3月17日上午。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22年3月16日到连平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4.笔试内容:考试类别为卫生类。
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卫生检验、检疫或预防、临床实践能力等知识(医疗卫生类公共基础和法律法规知识成绩70%、实践能力成绩30%),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如同一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卫生类岗位按医疗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两项成绩均相同,则由用人单位以面试形式确定名次。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不予聘用。
五、加分审核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3年内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连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安排,且在用人单位服务满五年方可调动。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广大报考者在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试前需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并提供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咨询电话:0762-4320781
附件1:连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设置.xlsx
连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