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历清白;
(二)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出生时间在1990年12月30日至2002年12月30日),身高1.68米(含1.68米)以上,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在职公安民警的儿子、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招聘公告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网、源城公安分局公安网页、源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至5:00。
2、报名地点:源城公安分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报名时提交填写好的《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初审合格通知单》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待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局组织开展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及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按政府购买服务待遇执行,缴交五险一金,其中个人缴交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联系电话:0762-331000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