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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公务员考试
2020年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6-08      来源:河源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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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经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同意,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遴选职位为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科员或以下职级公务员2名。具体职位要求见《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河源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稿写作能力;作风优良,敬业廉洁,甘于奉献。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五)现任一级科员或以下职级公务员。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5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7年6月5日后出生)。

  (七)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应遴选条件。

  (八)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遴选范围: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试用期内未任职定级,或在现地区、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须回避情形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其中“现工作单位报考意见”一栏的单位意见,可在面试前提交);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独立完成或主笔的综合性文字材料2篇。

  以上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扫描件为PDF格式,文件名为“公开遴选+姓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地址为:rsk8899@163.com。联系电话:0762-3342163。

  (二)资格审核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按遴选岗位不低于1∶3的比例筛选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未达到最低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岗位数量,并于笔试前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并通过电子邮箱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思维分析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公布考生总成绩。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以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派出干部考察组到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的情况,将不予选用,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接受河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62-3323628。

  附件: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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