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做好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位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广东省河源市市区。学校占地1000亩,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设施齐备,下设6个院部,开设
4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二)岗位职责
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教辅工作。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45周岁以下,辅导员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7日-9日。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者提供:
(1)提供一份个人简历,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附电子小一寸免冠照。
(2)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海外留学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高校专职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与校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3)将以上所需材料发至邮箱:hzyrenshi@163.com(原件待面试时审核)。邮件标题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材料不齐的,审核不予通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工作技能等综合素质的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笔试工作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结构化面试题由委托考试机构命题。具体面试方式如下:
文管类专业教师
a.讲课(约10分钟),占面试总分的40%;
b.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的60%。
理工、艺术类专业教师
a.讲课(约10分钟),占面试总分的20%;
b.实操(占面试总分的20%);
c.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的60%。
非专业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实训室管理员、教辅人员)
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同一岗位最终分数相同者,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分数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对入围面试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纪委派员参与监督,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政府网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教师岗位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0762—3800008;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800668。
八、其他
(一)招聘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最终成绩),文管类讲课合格分数线为12分,理工、艺术类讲课合格分数线为6分,实操合格分数线为6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二)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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