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消防工作,保障林业生态安全,经和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扩建县森林消防大队,专门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县林业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择优聘请。
二、招聘名额:45人。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在18—3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本县户籍在县城有居住地的男性公民。
(三)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优先聘请。
四、被聘人员待遇
被聘请人员工资实行定额工资制,每月1500元以上。《劳动法》规定的“社保金”按规定缴交。聘请实行二年一聘的合同制管理。
五、报名时间
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0日下午17时30分截止,报名期限为3天。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六、报名地点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退伍军人(带退伍证)、户口薄原件、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到和平县林业局六楼人事股报名。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5682636;联系人:陈惠霞
特此公告
和平县林业局
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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