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为解决罗定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罗定市应急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罗定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18-35周岁(2003年1月24日至1986年1月24日期间出生);
(五)罗定市户籍。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罗定市应急管理局五楼(地址:罗定市泷洲南路3号5楼),电话:0766-3827108。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人员需要填好《罗定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在附件上自行下载),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
(四)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2月5日到罗定市应急管理局五楼领取准考证。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考核、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为既往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报名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报名。
3、招聘工作全过程须测体温,查验应聘人员“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登记疫情筛查表。
五、考试方式
采用面试考核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时间: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即公布成绩,并将面试成绩通知单发至本人。
4、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含60分)。
5、面试日期、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罗定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应急管理局子站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程序,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计生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罗定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应急管理局子站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由罗定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聘用期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规定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随之解除,如因工作需要续聘的须重新可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期薪酬制度。工资待遇参照《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经费标准请示的批复》(罗府办[2014]6号)的规定,按每人每月2020元(含社保、医保、办公经费等)标准发放。
十二、组织领导
成立罗定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投诉电话为0766—3860917。
本公告由罗定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罗定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4日
附件: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