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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新兴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招聘66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3-27 来源:新兴县人民政府
新兴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切实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根据《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办〔2020〕2号)精神,新兴县民政局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采购,由中标单位肇庆市西江人才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兴县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肇庆市西江人才有限公司
二、用工性质
政府购买服务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66名(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到县民政局、新城镇民政办、车岗镇民政办、太平镇民政办、六祖镇民政办、天堂镇民政办,稔村镇民政办、东成镇民政办、水台镇民政办、里洞镇民政办、河头镇民政办、簕竹镇民政办、大江镇民政办)。
四、工作内容
招聘人员主要从事县民政局、各镇民政机构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等服务时的排查、家庭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信息管理等工作。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原则上要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年龄40岁以下,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工作能力。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执行用工单位制订的各项制度、工作程序,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四)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违纪行为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民政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电脑操作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
新兴县及各镇张贴公告,新兴县人民政府网站、新兴县各大主流媒体进行公告。
2.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日—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 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扫描二维码),将报名资料及个人简历发至350492076@qq.com(发送邮件须备注应聘人员姓名)。
3.资格审查
时间:4月2日—6日;地点:县民政局一楼接访室。约见符合应聘资格的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表资料,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须加带相关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蓝底照片。现场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总分100分)
考试由肇庆市西江人才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试包括电脑操作技能考试、面试。
(1)电脑操作技能考试(占总体评分40分):测试考生电脑操作技能熟悉程度,办公软件运用熟悉程度;时间:4月7日;地点:新兴县理工学校电教室。
(2)面试(占总体评分6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等,进行量化评分;面试试题委托第三方参照公务员面试题目类型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肇庆市西江人才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和外聘考官组成。面试分数由面试考官参照公务员面试评分有关规定评分。时间:4月8日—9日,因疫情防控需要,面试分段分批进行,具体时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考生准时到场;地点:新兴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
(3)考试须知: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10分钟进场)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资料。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按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相关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经考察合格者将在新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如经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再进行递补。
(五)培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肇庆市西江人才有限公司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且合格的与肇庆市西江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是否续聘。
七、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
对每人每年总支出不低于5万元(含单位负担五险),为充分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按每人每月提留500元用作考核绩效奖金,每月工资标准为减除提留金额、扣除五险后金额。建立年度增资制度,合同期内每人每年增加1200元(每月发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岗位管理
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肇庆市西江人才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人员管理,拟聘人员要服从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本公告由肇庆市西江人才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2734149,联系人:梁小姐;13318918778,联系人:廖生。
(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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