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应急巡查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镇应急巡查工作力量,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城东镇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应急巡查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应急巡查队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巡查、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及学历:3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学历认定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5日。
3.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退伍军人或大专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原则上,本镇户籍人员采取回避原则,不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巡查工作队伍情况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3日。地点:梅县区城东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党建办。联系电话:2651201。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可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好后将报名表发送到党建办邮箱:cdzzzb20210824@163.com。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时间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健康证明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三)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采用1:3的比例,取前12名进入面试。
2.面试及录用。满分100分,排名前4名进入政审,并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录取人员,政审不过关或公示有异议的,依次递补。
3.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由梅县区城东镇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合同期一年一签。
三、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职责
1.承担镇区域范围内应急巡查任务;
2.其他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管理
绩效考核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1.工资和福利待遇:
应急巡查队员实习期基本工资2500元/月/人,转正后工资2700元/月/人(含五险一金,城东镇政府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享受意外险。
2.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以上的进行绩效考核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所有。
附件:梅县区城东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应急巡查队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