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兴宁市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作用,为农村学校提供智力支持,帮助提升农村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缓解农村学校优秀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2019〕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函〔2021〕8号)精神,2021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等到农村学校讲学。现就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黄陂中学:政治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
叶塘中学:英语教师2名、历史教师1名;
龙田中学:政治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
坭陂中学: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为我市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二)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与应聘学科相一致。
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一)银龄教师应在乡镇学校驻点,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承担相关教学任务。
(二)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但一般不超过3学年。教育局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兴宁市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
(四)服务期间,由教育局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四、薪酬待遇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万元。
五、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兴宁市机杨路121号兴宁市教育局2号楼二楼人事股。联系电话:6105323。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填写《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见附件)一份。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2)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连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申报原退休单位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考核。教育局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面试人员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四)公示公布。报名人员面试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签订协议。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六)上岗任教。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由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上岗讲学。
兴宁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