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埔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21年大埔县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3、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1年6月30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8日09:00至2021年6月30日17: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sydwbm.com/?recruit=118)进行注册报名,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居民户口簿等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认可。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7月2日带证书原件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
7、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不予开考。
8、报名成功者,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申领粤康码,粤康码可在微信申领(操作方法:打开微信搜索“粤康码”小程序,登录并实名认证后,按要求如实申报、更新个人情况即可获得粤康码)。
9、报名成功者应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1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1年7月6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请考生登录“大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及资格审核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bu.gov.cn/)上公布。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打印件,复印件无效。
(2)资格审核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核。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审核人选。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需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一律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样表见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4、岗位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学专业是师范类专业的证明;“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培养方向为“文科”或“理科”的证明;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2021年大埔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承诺书(见附件6)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提交工作人员统一审核。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bu.gov.cn/)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打印件。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考察阶段递补方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50823。
本公告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大埔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53-5526451)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大埔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3: 2021年大埔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x
附件6: 2021年大埔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承诺书.docx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