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梅州考区)体检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录职位拟录用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附件1)。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1年4月29日和30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按照附件1的时间安排,在体检当天上午6:45前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现金450元)、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签字笔和信封1个(写上公告附件1中本人的体检时间、组别和体检编号)到梅县区人民广场(梅县区府前大道)国旗台前(舞台侧方)报到,抽签确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求空腹,属矫正视力的,请佩带本人常用的眼镜。
特别提醒:凡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复检事项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提出方负责,复检程序和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前,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和熟悉有关体检标准(附件3-7),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二)考生应提前熟悉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关注当日天气,预足时间,确保准时到场。
(三)考生提前在信封上写好公告附件1中本人的体检时间、组别和体检编号。抽签前将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抽签确定体检顺序,并将抽签序号牌挂于左胸。填写体检表第2页中有关内容,体检表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字”栏填写抽签序号(不得填写考生本人姓名),填写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工作人员管理。
(四)体检期间,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使用通讯工具、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结束,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序号牌交工作人员,领取通讯工具后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五、结果公布
体检结果由招录单位向考生公布,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如有疑问,可致电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753-2128401咨询。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考生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在报到和体检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
附件1:梅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xlsx
附件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doc
附件5: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6: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7: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doc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