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远县教育局选聘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公告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研究型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科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选聘6名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现就选聘教研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法
坚持“公开选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过严格资格审查,通过“上课+评课”的形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优秀教师。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平远县域内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师德高尚,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教师专业成长及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学业绩显著。
4.教育科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研科研上取得优异成绩。
5.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6.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与所报考学科相一致的学历专业或职称,受聘中级职称5年及以上。
7.近5年有学科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教学经历。
8.2017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于学科教学中。
11.年龄:中级职称在40周岁以内;副高级职称在45周岁以内。(获省先进教师、省市名师工作主持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12.符合选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平远县县教育局选聘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职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受过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应于2021年3月29—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平远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联系人:姚建新;联系电话:8893474。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 报名人员须提交材料:
(1)《平远县教育局选聘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一份不超过600字的组织推荐或自荐材料(基本情况和业绩简介);
(3)按照职位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及其他相关业绩材料(含近三年的教学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定
(一)初审
教育局人事股对报名参加竞聘的对象进行资格初审。
(二)确定面试名单
教育局党组扩大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局党组成员和局人事股、教师发展中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不少于12人参加的评审小组进行研究,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面试
组织专家对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进行综合测评。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业务水平、举止仪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认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一)现场上课,本项总分100分。
(二)评课:听课或观看课堂实录后现场评课,本项总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综合得分=现场上课×50%+评课×50%。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遇分数相同者,有学校管理经历者优先。
六、公示与聘用
拟选聘人选名单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聘手续,选聘者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教研员岗位)的,返回原工作单位上班。对确定的选调人员已是副高级职称的教师,须在教师发展中心有高级岗位空缺才聘用,如遇同期选调的按先评先聘的原则办理。
七、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应提前申请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进入报名、考试现场的应聘人员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平远县教育局选聘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doc
平远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