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
因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
一、招聘方式、职位、数量
通过考试(笔试、技能测试<计算机听写录入、编辑>、面试)、体检的形式招聘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6名。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大专。
4、年龄为30 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2、曾受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2500元(不含五险)。
2、检察院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费用。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
报名地点: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梅县新城行政区政法路6号)。
报名所需材料:
1、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证明1份(大专学历的才需提交);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联系方式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电话0753-2526235;地址:梅县新城行政区政法路6号。
附件:报名表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