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公安局招聘文秘类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梅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类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文秘类人才(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新闻等相关专业毕业,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熟悉windows等操作系统,有机关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汽车驾驶证照(持C1及以上驾照);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待遇和用工性质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800元(含个人缴交部分的社保)。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300元(含个人缴交部分的社保)。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
(二)岗位设置:受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市公安局“三电”办从事文秘工作。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25日,发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至mzgazazd@163.com即可。工作人员将在三日内予以报名确认并回复邮件告知。凡网上报名者,需在考试当天上午考前一小时,补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2、现场报名:可由本人或他人代理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报名时间为4月28日下午3:00至5:30.报名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大楼B栋402室。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是否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由工作人员电话或邮件通知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占60分。考试内容为写作。
(二)面试占4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招考成绩计算。将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相加,即为应招者的最终成绩,梅州市公安局将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工作由梅州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二)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由梅州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3)2169488.
梅州市公安局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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