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招聘合同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计划招聘合同聘用人员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名,工勤岗位1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单位为梅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一、招聘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自愿从事国土资源工作。
2、全日制本科学历,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
3、国土资源相关专业优先。
工勤岗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自愿从事国土资源工作。
2、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
3、拥有会计证及3年或3年以上出纳或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交应聘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及报名表1份。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4日下午15时。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前3名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察、公示
依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人选。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全日制中专2300元/月、大专2500元/月、本科2700元/月。
执行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自动解聘。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病事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
被聘用人员由梅州市人才智力市场负责代理人事管理,作为人才派遣,与市人才智力市场签订劳动合同。档案、社劳保、工资由市人才智力市场代管、代缴、代发。具体参照用人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电话:2119696
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邮编:514071
梅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