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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深圳市福田区面向市内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4-08-09      来源:深圳福田组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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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福田区现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选调范围为深圳市内党政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具体选调职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三)满足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要求:见职位表,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六)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七)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八)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的职位不得高于现任职务职级层次,选调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职位和有关规定确定(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务职级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
 
(九)身体健康。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街道服务未满5年的,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7.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9:00至2024年8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考生将报名资料发往指定邮箱(邮箱地址:zzbgbek@szft.gov.cn)进行报名,邮件标题统一为:报考职位所在单位+考生姓名+选调报名材料,如“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张三+选调报名材料”。
 
3.报名时考生需发送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
 
(3)个人信息表(附件4);
 
(4)若有本人撰写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明等,也可一并提供。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1)(3)项同时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条件、职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选调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调动审批为准。
 
(三)心理素质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通过线上答题的形式进行,测评结果将作为选调的重要参考。
 
(四)考试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考试入围人选,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一职位入围考试的人数与该职位拟选调人数之比低于3:1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后可视情况取消该选调职位。
 
(五)考察
 
各选调单位综合考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开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进行复审,从严审查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各选调单位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深圳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七)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空出选调名额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未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选在商调函发出的1个月内无法协助提供齐全的调动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条件涉及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9日。
 
(三)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四)特别优秀的,可扩大选调名额或进行职位调剂。
 
(五)本次选调人员列入福田区专业人才库,进行重点关注和跟踪培养。
 
(六)选调公告中的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2918573。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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