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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财务岗位人员5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4-04-07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财务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罗湖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幼儿园队伍建设,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岗位人员共5名,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岗位见招聘对象及职位,工作单位为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公办幼儿园财务岗位人员共5名。
2.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
5.岗位资格证: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6.岗位条件:具有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经验;
7.其他条件:具有2年及以上深圳市内国库支付中心主管会计、事业单位核算会计、机关事业单位报账会计工作经验且目前在岗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3.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提交(其中《报名表》提交word文档,文件名需含姓名),邮件名称格式命名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发送到邮箱:rsk_201m@luohuedu.net。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财务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5.任职经历、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近3年社保清单;
7.业绩、获奖等其他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8.无犯罪证明、健康证(如报名时未提供,可填写承诺书,延迟至入职前提交);
9.离职证明(如报名时未提供,可延迟至入职前提交)。
10.个人承诺书(附件2);
(三)资格审核
罗湖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该岗位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入围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应按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罗湖区教育局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查验报名材料的原件、收取复印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领取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环节,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统一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官提问”形式,以此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技能和综合素养。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未达合格线不予聘用。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可纳入罗湖区公办幼儿园财务人员储备库,待有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聘名单及公示
面试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成绩相同,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zlh.gov.cn/lhjyjdds/gkmlpt/index)公告栏处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且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临聘)合同,按相关文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一)参照深圳市及罗湖区相关薪酬文件制度执行;
(二)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带薪假期。
四、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4月3日;
(二)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可根据报名、资料审核及面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削减拟聘岗位人数;
(三)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自行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罗湖区教育局研究后,可在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755-22185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