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现将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此次招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资格审核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考生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名次。
1.报考非警察职位的,按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2.报考警察职位的,按职位招录人数的6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二)递补规则。
如出现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招录机关可根据需要,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三)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
考生对照本公告以及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准备齐资格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上传相关审核材料,上传材料需清晰、准确。
(四)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2023年3月31日10:00前。在资格审核比例范围内的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第二阶段:2023年4月5日17:00前。递补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除上述时间外,考生还应根据招录机关的要求及时上传或补充材料。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五)材料要求。
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含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其他人员须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或职位要求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1.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此类人员的毕业时间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2.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即无对应名称及代码的)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职位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参加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通知单及参加主观题考试准考证,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上传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材料。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附件2《职位表》、附件3《报考指南》中要求报考者为“非在职”毕业生的,须提供个人承诺声明,承诺内容应包含本人入学方式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学习方式为全天在校学习(即全脱产学习),符合“非在职”的有关要求。
6.除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外,其他人员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需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3《报考指南》第4条有关内容,提供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暂缓就业协议、档案保管证明、未就业证明、离职证明、社保缴交记录(或社保缴费网站截图)等材料。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7.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工作单位或现工作单位证明、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村(居)委会(社区)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书)、工作协议、营业执照、离职证明和转业、复员、退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或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多份经历证明材料。经历证明材料中须列明各项经历的起止时间。如劳动合同页数较多,不必将整份劳动合同全部上传,可仅上传劳动合同首页、有合同起止期限页及合同签订双方签字盖章页等能明确本人工作经历年限的部分。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
8.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在深圳市服务或深圳市户籍(生源)、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和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相应户籍需入户满3年以上。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在深圳市入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等)或深圳市户籍(生源)证明材料。相应户籍需入户满3年以上。
10.报考警察职位排名在面试比例外的考生需要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附件)。
11.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12.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须上传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13.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等要求报考者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依法依规办事,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弄虚作假、误导和欺瞒组织和群众的行为,如在校大学生不符合养老保险、个人医保参保范围获取社保待遇,非企业职工以“挂靠”形式骗取社保待遇等情形。如违规情况较轻可以纠正的,应在资格审核前及时予以纠正。
14.招考职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或招录机关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的,请对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或招录机关的要求上传材料接受审核。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晰,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审核不合格。
2.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录用审批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二、体能测评
(一)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警察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且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如有职位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况导致面试名额空缺时,从该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排名在面试比例外的考生应注意本人在体能测评环节是否已进入面试名额,具体以招录机关通知为准。
(二)时间地点。
本次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或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
三、面试
面试初定于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3日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