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3月选聘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本中心决定选聘2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3月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职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年龄。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3月17日及之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3年3月17日及之后出生。
3.关于报考学历。
2023年3月17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
4.关于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考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本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时间:2023年3月17日-23日,9:00至17:00。
2.方式。
邮件报名:将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证书验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业绩材料等扫描件发送邮件至jkzxrsk@wjw.sz.gov.cn。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报名表》(附件2,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2.身份证;
3.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
4.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重点审核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资格审核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为准。
三、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所有符合资格报名人员均列为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3月24日在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shenzhencdc.cn/)。
四、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8日下午2:30。
地点:南山区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二)考核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3月29日在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shenzhencdc.cn/)。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本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5天后在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enzhencdc.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本中心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九、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招聘名额的,不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