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10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10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参见《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10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对象
2022年8月31日以前毕业(以学历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2.报考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不完全一致的,须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中文翻译文件。
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报考年龄
岗位要求“35岁以下”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86年10月19日之后出生。
4.其他要求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近5年”论文发表时间从2016年10月19日起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必须是2020年10月19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或受过党纪处分、在校期间违规违纪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6日。
(二)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件按顺序整理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zjczxz@meeb.sz.gov.cn,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的格式命名。
2.联系电话:0755-33049005。
(三)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
1.《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3);
2.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或认定证明;
5.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按无效报名处理。
(五)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办法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先进行网上资格预审,对于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选聘单位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2日0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七路8号环境监测大楼。
进入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经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在后续选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3.资格初审材料
与报名材料一致,验原件留复印件,请报考人员务必复印好相关资料,除特别说明外,复印件均为A4规格。
三、面试
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结果公布
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中,依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meeb.sz.gov.cn)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五、体检、资格复核及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不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催办通知书,逾期未按通知书要求完成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meeb.s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任职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目前仍处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考生应落实健康管理有关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
(三)对在选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含附件)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聘相关年龄、资格、工作经验等时间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本公告由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解释。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