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保证劳资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诚意招募符合条件的个人成为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招募对象: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
(二)服务地点及内容:承接南山区人力资源局部分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服务,在聘任期内每月应调解不少于2起案件。
(三)性质:社会服务。
二、招募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勤勉敬业,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志愿从事调解工作。
(三)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的劳动法律专业知识,持有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能保证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个人工作地或服务地须在深圳市内。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招募: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政法工作者;
2.人民陪审员、劳动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劳动法规专家学者、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专业人士。
3.具新就业形态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从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从事特邀调解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投送简历的方式,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内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rzjtjzx@szns.gov.cn,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本人相关资格证书;
5.大一寸照片(电子版)。
四、聘任程序和待遇
(一)报名:采取自荐的方式,填写《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确定入选人员。
(三)聘任与培训:经审查通过,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颁发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聘书(任期1年,经考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连任),并进行劳动争议调解等处理纠纷的技能培训。
(四)相关待遇:按照《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给予办案补贴。
(联系人:叶楚丹,联系电话:86381270)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