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2022年3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2022年3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20名,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2022年3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选用岗位表》(附件1)。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对象及条件
(一)选用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符合公告及选用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参加考核。
(二)岗位选用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考网站
https://zp.szft.gov.cn(福田区人事招聘系统)。
(二)报考时间
2022年3月25日18:00(周五)至2022年3月29日18:00(周二)。
(三)报考材料
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网站查询选用岗位信息,填报资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和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材料需完整清晰可辨,格式为jpg或png,大小不超过2M),具体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
3.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需本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入职前提供证明,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入职。
6.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7.岗位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本人相应的合同和缴纳的社保清单;岗位条件有岗位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
8.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一)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选用限制参考人数不超过所报岗位拟选用人数的3倍。如报考人数超过岗位拟选用人数的3倍,则综合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个人简历等方面进行筛选;如报考人数未达岗位拟选用人数的3倍,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考核。
(四)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全过程。在选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华富街道办事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用资格。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二)进入考核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选用,考核不予递补。
(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顺序排序,并按拟选用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在华富街道办事处网站中的“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
考生自行到华富街道办事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选用资格。
(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用人员。拟选用人员名单在华富街道办事处网站中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岗位、人员岗位调剂等原因之一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入职
(一)拟选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入职,且不违反关于入职有关规定的,由用工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入职手续,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入职)。
(二)被投诉不符合入职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入职;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入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入职。
(三)拟选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工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八、人员管理
(一)选用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二)试用期管理。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入职。
九、薪酬待遇
薪酬福利待遇按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选用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福田区劳务派遣选用人员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选用人员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三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本次招考由深圳市福田鸿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联系考生事宜。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华富街道办事处在资格审查和考核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5-8325 9233,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2396 493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2022年3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选用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