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1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参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1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具体岗位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3日下午18:00。
(二)报名资料
1.《凤凰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本人手写签名,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无须扫描件)(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本人手写签名);
7.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本人手写签名);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网址:https://czrl.mike-x.com/QWpP9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88211792傅先生
技术支持:0755-23198859曾先生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为学士及以上的,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学位验证报告。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0月26日。报考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10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街道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于11月5日前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等。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因笔试同分出现面试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按照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高于或者等于7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
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结合实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1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