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总会计师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总会计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总会计师。
二、单位简介
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南方医科大学坪山总医院)由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与南方医科大学合作共建,集团统筹管理坪山区人民医院、坪山区妇幼保健院、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2家医院举办的27家社康中心。集团坚持“大南医”发展理念,探索政校联合、医防融合、医康整合,建设东部区域特色医疗中心。
三、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信敬业;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卫生经济管理能力和财会工作管理经验;
3.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条件。
1.具有国家认可的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等经济管理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具备较全面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近10年连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2)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主管三级医院财务会计部门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3)具备财务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担任三级医院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3.年龄要求最高不超过45周岁,即为1975年9月30日之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不超过50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任职的情形。
四、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集团及组成机构经济和运营工作,对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和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院长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领导集团及组成机构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集团及组成机构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本集团及组成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护国家财产。
1.建立健全制度,组织制定集团及组成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及经济管理制度等;
2.进行财务管理,包括全面预算管理、筹资管理、资本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绩效评估等;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4.开展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总会计师对集团及组成机构财务会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主管责任;
5.强化经济分析,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并督促集团及组成机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增收节支、提高效益、防范风险;
6.加强资产管理,组织清产核资,提高使用效益,维护资产安全;
7.加强内部审计,组织落实审计意见,监督执行审计决定。
(二)对集团及组成机构的运营管理、业务发展、基本建设以及资本运营等重大事项发挥监督和决策支撑作用。
1.参与集团及组成机构战略规划、重大财经管理活动和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2.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3.参与新业务开展、技术创新、科技研究、服务价格、工资福利等方案的制定。
(三)承办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和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聘期及待遇
总会计师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委派至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聘期3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续聘、轮换续聘或解聘。
总会计师任期内的薪酬(含绩效)按照所在集团班子副职岗位薪酬水平执行。
六、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考核、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17:30。报名者需将材料电子版或扫描文件,按顺序编号后发送到邮箱dengyingsi@szpsq.gov.cn,邮件名请标注为“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总会计师招聘+本人姓名”。联系人:邓老师。需提交材料如下:
1.《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总会计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所有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验证文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等;
5.任职经历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职务证明等);
6.在历任岗位上的主要工作业绩自述材料电子版(1200字以内);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8.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二)资格初审。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在审核过程中,出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仅对报名者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入围综合考核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测试报名者在个性特征、专业素质、领导能力等方面与选拔岗位的匹配程度。综合考核分笔试、面试和面谈等3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评分。
1.笔试。笔试试题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委托专业机构命制,主要测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招聘名额5倍,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名单。
笔试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划定。若所有报名者综合考核总分均未超过合格线,则取消该岗位公开选拔。
3.面谈。主要就应聘职位、入职意愿及其它双方关心的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深入交流。若面谈后有放弃聘用的,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可视情况进行递补。
(四)体检。对通过面谈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作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包括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考生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考察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未获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有投诉经查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任
1.总会计师实行委派制,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公开招聘和调配,聘期3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续聘、轮换续聘或解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2.总会计师与深圳市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签订合同,转入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不使用职员编制、不占领导职数。
3.总会计师不得同时担任医院财务部门负责人,执行领导干部回避制度。
七、工作纪律
(一)总会计师公开招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严明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聘任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与总会计师选聘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其它
(一)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年限的计算均以周年计,计算截至2021年9月30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84511214。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