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光明街道办事处2021年第二批一般类岗位专干招聘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保守国家机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参加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日17:00。
2.报名资料:
(1)《光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报名阶段仅需提供电子版,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4);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8)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5);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按顺序打包压缩一并发送至邮箱guangmzzrsb@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姓名”;报名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755-290991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4.报名说明
(1)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为学士及以上的,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学位验证报告。
(2)学历、学位为境外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由我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本次招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面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县(区)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八、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电话:0755-29099116;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专干人员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街道办事处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1日
附件1:光明街道办事处2021年第二批一般类岗位专干招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