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2021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聘职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盐田区水利设施管理中心面向市内公开选聘1名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选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面向市内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深圳户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选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选聘范围: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2.选聘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选聘专业: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取得的学位要与所学专业相对应,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
4.选聘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截至2021年3月29日,即198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5.选聘技术要求:具有岗位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6.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正处于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期(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swjsfw@yantian.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职员选聘+姓名”。报名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报名截止后所投递的报名资料均不受理。
2.时间:2021年3月29日上午9:00-3月31日下午18:00。
3.联系电话:0755-22350991。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2.个人有效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认证证明、所在单位聘书及聘用合同;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主要预评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全部入围面试。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情况,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盐田区政府在线(http://www.yantian.gov.cn/)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1.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
2.主要内容:
(1)资格复审:根据本公告及《岗位表》,按照报名岗位,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确认。
(2)考察:全面考察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岗位的相关情况。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可另行选聘,也可申请从面试入围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规〔2019〕9号)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申报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接到通知15个工作日内未到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职员聘用资格。
七、试用期
对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在考试环节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提供健康码,并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如出现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视情况另行安排。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随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动态调整,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3月29日。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数。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5-22350991。
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2021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学科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2021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盐田区水务局
2021年3月19日